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七股區台區段05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9.01(持分1/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55,86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面積(平方公尺):
2623.06(持分2/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591,32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江(身分證字號:R101508617,出生日期:民國002年11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白河區秀祐段07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9.15(持分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58,76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定塗(身分證字號:R100345625,出生日期:民國011年10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溪南段07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45.97(持分609/48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54,5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萬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七股區後港東段098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86.06(持分4/4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89,61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三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面積(平方公尺):
560.1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336,11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江(身分證字號:R101508617,出生日期:民國002年11月0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永康區安康段04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67.69(持分3/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6,757,70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萬春(身分證字號:R102868023,出生日期:民國002年06月3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2棟(同段127、129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公塭段00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7.45(持分3/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三」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553,64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安心(身分證字號:D101147168,出生日期:民國022年01月2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公塭段0095-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51(持分3/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三」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70,23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安心(身分證字號:D101147168,出生日期:民國022年01月2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安南區公塭段1129-00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1.5(持分1/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三」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8,46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蘇來好(身分證字號:E200109907,出生日期:民國024年03月0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段2788-00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2,573,1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金火(身分證統一編號:R102723341,出生日期:民國025年02月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新市區永安段06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7.96(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6,586,27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南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同段285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新市區港子墘段05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6(持分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07,1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老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臺南市新營區太子段126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50(持分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0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丁福(身分證字號:R100123496,出生日期:民國040年01月2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臺南市政府建置臺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網址:https://tchgis.tainan.gov.tw/)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第55條有優先購買權。另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之所有負擔。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7 台灣金服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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