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4-05-20

開標日期:

114-08-21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4 年度第 105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一段02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7.75(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0,9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1棟 (建號44),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一段02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19(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0,8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1棟 (建號44),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柴橋坑小段0063-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43.00(4/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2,5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柴橋坑小段006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90.00(4/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3,0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01-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8.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7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01-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9.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5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01-0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78.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6,0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01-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80.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1,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0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83.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3,36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1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34.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80,2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15-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65.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7,0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15-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8.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9,3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002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6.00(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9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01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23.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73,1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文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01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3.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8,7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文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013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2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文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01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45.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4,0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文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01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1.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7,2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文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01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6.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8,4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文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2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01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55.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0,4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文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遠望坑段遠望坑小段003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33.00(1/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6,1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阿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2棟(建號4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大平段破子寮小段0120-00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9.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安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0,4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祈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大平段破子寮小段012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45.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安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85,8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祈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大平段破子寮小段01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41.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安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28,0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祈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大平段破子寮小段01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45.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安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05,8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祈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大平段破子寮小段01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79.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安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00,9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祈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大平段破子寮小段0136-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27.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安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2,0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祈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大平段破子寮小段01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3.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安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1,4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沈祈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2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5.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7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294-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4.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7,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3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8.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5,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301-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3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1.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8,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307-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3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05.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2,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內平林小段03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9.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3,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莊含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新安段五小段01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1.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105,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曹五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三段44巷40號。
8. 參與本案投標之私法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送辦所有權移轉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新安段五小段50002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9.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6,105,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曹五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三段44巷40號。
8. 參與本案投標之私法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送辦所有權移轉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福順段二小段048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81.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210,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連陳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五段136巷37號(三樓)。
9.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21126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10. 參與本案投標之私法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送辦所有權移轉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11.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福順段二小段0486-000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6.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之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210,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連陳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五段136巷37號(三樓)。
9.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21126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10. 參與本案投標之私法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送辦所有權移轉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11.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福順段二小段21128建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63.0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4,210,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連陳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五段136巷37號(三樓)。
9.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21126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10. 參與本案投標之私法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送辦所有權移轉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11.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三小段03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8.00(98/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及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988,2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何廖阿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門牌號碼: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28號地下室。
8. 本案367地號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3棟(建號1373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三小段01372建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0.44(100/1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5,988,2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何廖阿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門牌號碼: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28號地下室。
8. 本案367地號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3棟(建號1373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四小段06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2,324,7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李定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05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4(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31,7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丁宇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0508-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0.66(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之壹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2,7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丁宇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02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2.00(128/2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之壹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248,0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任顯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6棟(建號354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02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1.00(128/2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14,1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任顯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7棟(建號103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022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1.00(128/2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之壹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33,3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任顯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02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3.00(128/2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29,7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任顯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27棟(建號36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022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0.00(128/2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之壹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46,5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任顯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02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1.00(128/2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A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原屬第肆之壹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148,5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任顯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8棟(建號356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三小段08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8,978,4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9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同茲。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05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00(3/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854,2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瑞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06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6/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0,2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瑞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三小段03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00(10/2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33,1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萬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龍泉段二小段05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82,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羅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段三小段08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0(50/2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352,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超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542.00(1/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24,2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542.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945,6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188.00(1/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867,3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9188.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203,9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97.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7,9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97.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1,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36.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2,4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36.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69,7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8.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3,7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9.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3,5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76.00(1/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1,2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76.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27,3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7.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3,4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500.00(1/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57,8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500.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947,2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9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6.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7,8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85.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0,5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85.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82,3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一小段02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40.00(1/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80,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游芬。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一小段0731-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7.00(5/1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科技工業區(B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標售底價(元):

940,7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乾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萬慶段三小段0720-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6,6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林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9.00(1/57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但是否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標售底價(元):

68,4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31319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5.00(1/17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8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31344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00(1/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4,7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31-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5.00(1/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56,3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31-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3.00(1/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32,3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00(1/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5,1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2.00(1/28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2,2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31306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49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6.00(1/57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1,4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31405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段三小段05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6.00(1/57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1,4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榮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31391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0007-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00(20/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7,3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日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0007-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5.00(20/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2,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日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0007-00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00(20/3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4,5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日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段092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36.01(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5,9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德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柑腳段柑腳小段02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12.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6,5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柑腳段柑腳小段04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63.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5,6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柑腳段柑腳小段04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05.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4,1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柑腳段柑腳小段04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94.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299,9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崇仰段四小段0670-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7.02(1/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於公告實施市地重劃計畫前,尚未能依變更後之計畫用途申請建築使用)

標售底價(元):

25,0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張盡心。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菁桐坑小段0013-00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6.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6,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新基段1057-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7.82(5/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8,1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胡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雙溪區新基段11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1.45(5/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3,4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胡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33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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