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4-05-28

開標日期:

114-08-29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4 年度第 106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段03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0(1/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20,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文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民治段0441-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44(25/189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8,9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民治段0441-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45.57(329/10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25,3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40棟(建號3243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民治段04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36(250/340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2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民治段044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9.75(250/340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53,0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民治段047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0(250/340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6,7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傳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永安段0623-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29(842/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98,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林清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4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0(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532,7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4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0(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532,7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4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00(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46,9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45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18,0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4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00(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718,5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4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7.27(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807,1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8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463-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0.73(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3,9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大庭段06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00(5980/247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529,9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于新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1194-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2,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賴嚴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153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12,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麗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段02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25,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鐘張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永安段01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73(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再)

標售底價(元):

1,022,6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葉添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據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台土地使用分區標有「再」字之住宅區,係再發展地區,其開發另以「再發展地區管制要點」之規定辦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永安段06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57(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再)

標售底價(元):

340,7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葉添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據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台土地使用分區標有「再」字之住宅區,係再發展地區,其開發另以「再發展地區管制要點」之規定辦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093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489.00(100/60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854,6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8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舜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104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18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錢志銘。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0183-00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8.00(1/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28,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連富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幸福段1129-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黃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信義段03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7.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乙種工業區

標售底價(元):

14,157,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淀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埔墘段0197-0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43.00(47/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70,6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坤軒。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01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5.00(1/1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5,4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朱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01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5.00(1/1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5,4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朱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0287-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4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黃碧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13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48,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秋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13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20,5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秋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13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00,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秋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136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54,1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秋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13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87,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秋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13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87,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秋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中角段西勢湖小段0114-00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7.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8,9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妙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10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5.45(14/1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40,6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清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11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251.79(14/1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22,4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清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13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97.91(7/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6,0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清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永興段13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40.49(7/25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49,0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清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倒照湖小段057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2.00(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2,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34),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金山區萬西段19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7.27(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74,9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秋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035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324.1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0,887,4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8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垂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被繼承人所有已辦保存登記建物1棟(建號973)業已滅失,依土地登記規則第31條規定,建物全部滅失時,該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者,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代位申請。故本案之投標人應於受領標售證明後一個月內自行辦理建物消滅登記。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035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02.92(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103,8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垂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參與本案投標之私法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送辦所有權移轉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9.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57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10. 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680巷6號,整編前門牌號碼: 新北市新店區忠義街80巷6號1樓。
11.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00061建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72.3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4,103,8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垂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參與本案投標之私法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應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免經許可情形,或於送辦所有權移轉前自行檢具使用計畫依內政部訂定「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申請許可。
9.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57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10. 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680巷6號,整編前門牌號碼: 新北市新店區忠義街80巷6號1樓。
11.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二小段0455-000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9.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0,4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汪健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9.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16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9.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0,66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6.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0,5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6.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2,2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1.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2,09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87.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0,49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87.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41,9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85.00(1/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6,0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85.00(6/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6,0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3.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2,8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48.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1,1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0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48.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84,5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1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976.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250,0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1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641.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5,666,4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0.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17,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5.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2,5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5.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89,1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1.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1,2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4.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5,6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3.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15,4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37.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04,5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2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91.00(15/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26,1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天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南港區大豐段一小段02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4.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54,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紅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25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9,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牛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400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075,9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財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25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9,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道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25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9,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連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25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9,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25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9,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有益。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25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9,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坤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4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8.00(2250/132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9,6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查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一小段05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558,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其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二小段00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5.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之一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83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8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黃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83),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00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3,266,49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君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01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3,8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瑞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5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01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3,8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阿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5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01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00(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385,6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阿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5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0406-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7.00(40/62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293,9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郭素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20棟(建號75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6.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730,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克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棟(建號498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6.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730,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百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棟(建號498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9.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13,9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克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5029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9.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913,9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百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5029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4-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91,3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克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4-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91,3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百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3.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477,4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克從。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棟(建號496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06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3.00(1/2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477,4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百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棟(建號496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二小段0599-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00(1/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8,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周柿。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二小段0599-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3.00(1/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8,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敏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二小段09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00(12/10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94,1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二小段09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00(1/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0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桂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二小段09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00(1/28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0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振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萬慶段二小段01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00(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499,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正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博嘉段四小段02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9.6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432,6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根旺。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景美段四小段04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90.00(1/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

標售底價(元):

194,1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陳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一小段06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7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陳雲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鶯歌區中湖段118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9.58(126/4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9,1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1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余炳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萬里區萬里段03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4.82(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94,4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大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2棟(建號317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00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9.29(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乙種工業區

標售底價(元):

2,063,7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曹水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北投區秀山段一小段05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3.00(2/12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710,0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玲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91 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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