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4-07-15

開標日期:

114-10-16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4 年度第 108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山員潭子段0076-00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0,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昆旺。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民族段03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18(1/5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7,0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富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民族段037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17(1/5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6,99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富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段白雞小段0176-00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11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29,1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有諒。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二段01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72.60(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89,8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二段019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9.79(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1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二段02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310.56(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74,8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二段02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07.15(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1,8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小暗坑小段14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915.00(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95,1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小暗坑小段14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348.00(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2,7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小暗坑小段145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31.00(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4,6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小暗坑小段14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89.00(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5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小暗坑小段14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935.00(1/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4,8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景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插角段有木小段011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1.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1,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阿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插角段有木小段0144-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8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阿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插角段有木小段0144-00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8.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61,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阿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1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94.67(6/17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5,1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90.00(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39,9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28.68(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8,1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733.56(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634,8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35.37(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4,4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07.23(3/7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7,5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三峽區溪北段02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75.05(41/7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01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忠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泰山區大窠段11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8.09(1/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79,7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巧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泰山區大窠段117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1.69(1/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51,9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巧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泰山區自強段05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0.69(2/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8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文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泰山區自強段05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0.69(2/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8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滄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泰山區自強段05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0.69(2/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8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囸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段00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7.27(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2,556,1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玉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5棟(建號67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八分寮小段01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8.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2,8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政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8),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八分寮小段01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1.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1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政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4),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八分寮小段0204-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6.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1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政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八分寮小段0204-00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01.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8,5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政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八分寮小段0204-00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1.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6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政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八分寮小段031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0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6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馬政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大寮小段0059-00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0.0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2,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0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8.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4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075-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9.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7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075-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380.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9,8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0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42.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8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0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26.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7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1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0.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1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8.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9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𫙮魚坑段尪子上天小段01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82.00(2/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9,0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白梅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爪峰段001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3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93,8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倪招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載明『部分屬河川區』,請投標人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爪峰段00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8.03(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3,6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倪招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爪峰段00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97(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99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倪招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載明『部分屬河川區』,請投標人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吉安段07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19.00(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3,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蔡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吉安段07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8.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0,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蔡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吉安段07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43.01(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5,7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蔡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吉安段07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8.62(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5,1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蔡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吉安段079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99.01(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4,8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蔡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吉安段08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78.70(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2,3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蔡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瑞芳區瑞芳段03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4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874,1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欽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295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03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00(4/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533,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秋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2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00(5/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142,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明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3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86,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3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27,2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3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82,6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3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82,6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39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9,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3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00(751/375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35,6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00(751/375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7,0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3,8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38,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23,1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0(45/10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67,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林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12/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8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江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75/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5,0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12/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8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江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75/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5,0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12/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3,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江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75/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4,3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4.00(12/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0,9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江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4.00(75/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09,0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5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4.00(12/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17,6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江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12/144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8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江惜。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04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75/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5,0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04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3.00(9/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肆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肆種住宅區及第貳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344,76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卓元。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14棟(建號124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049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164,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何麗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五小段01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32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銘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1棟 (建號1515),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04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20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江記。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河堤段二小段01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39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鍾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河堤段三小段00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00(3/44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3,1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周李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河堤段三小段00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00(3/44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3,1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周玉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03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196,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成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497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03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98,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水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4棟(建號497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一小段00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00(240/9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395,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招旺。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一小段00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00(240/9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395,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昭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5: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一小段01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825,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余夢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3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53.00(2/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50,9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3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953.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603,8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387-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7.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4,1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二小段0387-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6.00(8/4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17,9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榮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一小段0812-00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00(8/2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8,3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魏林月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貢寮段內寮小段0099-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88.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2,04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阿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新北市政府建置新北市開發行為涉及有形文化資產查詢系統(https://www.ntchgis.ntpc.gov.tw/ Involve/Identity/Account/Login_Ntpc)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7: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二小段00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3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780,5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天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9: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段五小段009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6,3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謝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段五小段01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5.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78,44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謝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段一小段0255-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9.00(1/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39,3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吳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段一小段0255-00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00(1/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61,2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吳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3: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段一小段0255-00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0.00(1/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83,0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吳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91 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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