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4-12-09

開標日期:

115-03-10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4 年度第 3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慈康段06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96.24(1/4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92,8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學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段14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35.00(6/4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1,2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福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中壢區三民段03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3.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64,3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萬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中壢區永興段0905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2.0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8,56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丙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1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331.50(11/36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59,9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1棟 (建號284),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1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1.32(25/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5,99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16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00(5/86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2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1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800.00(25/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59,3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1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659.23(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492,2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2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82.11(30/17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72,5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興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2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82.11(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5,5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3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49.4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36,7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39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579.54(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82,6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2.91(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3,7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82.71(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67,5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24.28(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73,0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3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6.89(25/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社區管理中心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2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社區管理中心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1.44(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社區管理中心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2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社區管理中心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73(25/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94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9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93.81(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72,26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4.35(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7,5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56.66(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1,85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及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07.00(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92,9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05.79(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67,47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59.85(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63,3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98.55(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66,6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655.3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57,1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76.08(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15,47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938.7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71,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4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478.64(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32,22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5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66.74(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18,2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5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622.6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754,03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1棟 (建號91),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5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538.08(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635,5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68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3.62(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7,8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6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80.68(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1,5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69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8.82(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4,9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8.30(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0,4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1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88(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9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1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63.50(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09,6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849.96(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02,3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56.81(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7,86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27.91(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74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62.75(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5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及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3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61.14(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94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3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6.56(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3,76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05.78(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4,2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160.60(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02,0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41(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747.74(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08,6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及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5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2462.34(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292,2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及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488.92(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4,46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7.32(12/17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8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7055.34(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431,9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94.44(12/17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60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82.26(12/17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5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115.00(30/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70,2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780.51(29/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88,9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及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7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27.63(5/129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1,8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8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79.08(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7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81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6.84(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4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4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地上權及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88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08.46(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9,9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8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81.54(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2,3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847.27(59/10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87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又本案土地係標售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次優先承買權。另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17.95(59/10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7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682.60(59/10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9,2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1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66.79(59/10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1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17(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5.55(59/10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19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2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2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1.76(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4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57.7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6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4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458.18(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4,7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38.39(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5,5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951.75(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5,5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46.89(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0,42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028.10(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3,1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9.09(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7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5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3.60(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5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5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95.1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6,0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941.88(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95,0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5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46.82(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7,5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09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78.7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7,3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9: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118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01.68(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74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0: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11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274.11(59/10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6,8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1: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11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20.33(59/103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8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2: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12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63.65(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98,4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3: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12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16.33(31/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16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戴國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10.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4: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段034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5.16(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07,22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仁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5: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段03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2.4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22,7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仁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6: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段03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5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37,0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仁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7: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段034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8,5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仁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8:

不動產標示: 桃園市大溪區福安段05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300.00(1/50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0,9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昱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請有意投標者逕至桃園市政府建置「桃枝開花—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 (https://www.chflourish.tycg.gov.tw/ )查詢,如標售不動產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土地、該標的標脫後,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第32條、第55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
8.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49等),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93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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