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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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總公司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麻汝段01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64.2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2,12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許進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樂合段1226-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2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23,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平段04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3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899,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詹欽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興段045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4.3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2,5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欽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興段04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7.5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1,6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欽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興段046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4.2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0,5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欽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興段046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23.9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89,6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欽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欄載明「有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倘承租人未主張優先承買權,得標人或其他優先承買人應繼受該三七五租約。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加里洞段044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1.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29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05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0.6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280,3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63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3.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5,5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成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管真段01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0.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90,8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恥段0429-003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7,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廉段09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8.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744,60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古博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廉段119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4.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4,693,7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古博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哈拉灣段201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54.5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842,9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5,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禮段11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00(1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2,47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禮段11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00(10/11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2,47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宜寧段048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86,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9,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福興段10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932,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陳李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4.7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42,7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有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5024.8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04,9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進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467.34(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8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定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75.87(35/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75,2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259.48(35/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4,59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829.42(35/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78,6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568.86(5/4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63,7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069.92(5/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86,9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099.60(35/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04,2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82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9,2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定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771.25(35/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74,9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秋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519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31,6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阿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410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3,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阿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6566.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2,3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田阿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530.75(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2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2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國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530.75(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2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2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國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4015.2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2,6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明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267.43(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3,4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游信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1597.69(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5,10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國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1597.69(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5,10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國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樹人段046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00(2/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47,2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樹人段048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0.00(1/3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1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劉月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縣都市計畫查詢整合系統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新城鄉嘉平段127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55,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新城鄉嘉南段0730-00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84.00(1/4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32,5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瑞穗鄉興北段06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9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9,36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瑞穗鄉興北段068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4,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顯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1棟(建號26),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258.0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1,9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菊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2050.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8,5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菊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295.76(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4,2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美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417.45(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5,3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美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2859.9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7,3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美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230.5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30,5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507.5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5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949.6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4,7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19525.9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49,65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春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牛山段041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22.0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03,30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牛山段05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43.7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6,5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0.67(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5,8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0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3.3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1,2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3.5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97,7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0.39(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8,74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忠孝段059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9.2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38,4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鳳林鎮林榮段04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4.31(1/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6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蘇正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鳳林鎮鳳凰段095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29.9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636,8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4,000
面積(平方公尺):
531.3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8,76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明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丁仔漏段07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67.1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60,0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東興段041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36.3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97,2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英秀。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面積(平方公尺):
305.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88,01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月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案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為憑。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宮下段10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4.7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0,21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靜浦段063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6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649,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5,000
面積(平方公尺):
468.3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295,1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段0611-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25.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843,7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5,000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33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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