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未標脫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5-05-26

開標日期:

115-08-27

未標脫清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南區 分署委託 115 年度第 32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大林段0537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908(持分2/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781,88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水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09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60(持分6/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099,83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孫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附1記載:變更負擔比例依劃出商港區域範圍都市計畫變更原則辦理。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09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60(持分6/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099,83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孫文蚵。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附1記載:變更負擔比例依劃出商港區域範圍都市計畫變更原則辦理。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09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60(持分3/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49,91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孫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附1記載:變更負擔比例依劃出商港區域範圍都市計畫變更原則辦理。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099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860(持分3/14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49,917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孫袋。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附1記載:變更負擔比例依劃出商港區域範圍都市計畫變更原則辦理。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段05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28,7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呂昭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港段06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持分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251,72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124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23(持分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51,46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洪聰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127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76(持分1/9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07,4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清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13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6(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608,6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池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12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7(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79,5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池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附1記載:變更負擔比例依劃出商港區域範圍都市計畫變更原則辦理。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13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3(持分4/9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6,32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莊周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仁武區仁德段072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2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陳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段01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甲種工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5,83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段01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6(持分9/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896,3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段01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0(持分9/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451,25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仁武區澄清段0029-0053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66.87(持分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584,045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金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仁武區暘善段044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2(持分1/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349,61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杜燕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仁武區暘善段02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438.64(持分1/4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1,110,39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加進。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登記有第三人所有房屋(同段39、40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段2639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920(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2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辛清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武功段08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1.71(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755,34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蘇進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清水段05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870.06(持分31/1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251,27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登記有第三人所有房屋(同段377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自強段000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7.93(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653,614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金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自強段02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95.97(持分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75,19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同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自強段02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7.32(持分1/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79,45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同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自強段02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39.51(持分1/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16,62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新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玉湖段065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553.34(持分4/7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3,035,56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玉湖段0632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597.21(持分6/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777,68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東碧。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湖內區碧湖段008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74(持分4/7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原列標底價(元):

233,656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路竹區福善段118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19.39(持分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遊憩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1,404,73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蔡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0504-0001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103(持分60/288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原列標底價(元):

48,16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丁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1206地號

已停標

面積(平方公尺):

756(持分292/175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4,076,47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登記有第三人所有房屋(同段206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120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56(持分200/175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2,792,10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先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登記有第三人所有房屋(同段206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彌陀區四村段02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43.86(持分5/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843,349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武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04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1(持分1/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原列標底價(元):

145,44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9 台灣金服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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