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中部分公司

公告日期:

114-07-21

開標日期:

114-10-21

受理投標期間:

114-10-07 至 114-10-21 10:00 AM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中區 分署委託 114 年度第 502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新南坪段060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1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5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5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坤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南投市包尾段062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

標售底價(元):

37,4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賜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南投市南投段0274-000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38,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錫圭。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南投市包尾段0662-000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

標售底價(元):

53,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崧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南投市光明段040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1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1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同緒。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平西段060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21.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3,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寶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南投市福順段024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9.9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865,2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坤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南投市樟普寮段060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80.9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7,3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施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竹山鎮勞水坑段0126-034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70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48,90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望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中寮段0918-006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3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3,26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春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中寮段0918-006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7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20,1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春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中寮段0918-006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9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0,4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春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中寮段0918-010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63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31,9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春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國姓鄉埔源段030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葉日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國姓鄉五棚坑段028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83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森林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48,8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肇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國姓鄉五棚坑段021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0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3,3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鼎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溪段108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74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05,1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永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國姓鄉水長流段1724-001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7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詹水旺。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竹山鎮中正段051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206,7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龔福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竹山鎮延豐段064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29.0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62,4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評。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竹山鎮香員腳段002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3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5,35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天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竹山鎮香員腳段0031-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4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8,64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新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竹山鎮香員腳段0042-000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1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3,7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鄭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竹山鎮香員腳段006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7,9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大水堀段0029-002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2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5,3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賢。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茅埔段033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167.4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76,84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三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坪子頂段0390-000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9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9,5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木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鹿谷鄉興產段066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57.6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56,8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建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草屯鎮土城段078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0.7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1,2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寬裕。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愛蘭段125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6.5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9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蚋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慈恩段111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52.4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5,41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慈恩段112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6.5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6,3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水流東段075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86.1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3,5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葉双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國姓鄉北山坑段132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1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2,3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段138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14.0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行水區

標售底價(元):

510,8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毓康。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集集鎮山腳段015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0.3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部分河川區

標售底價(元):

51,5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鴻儀。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集集鎮山腳段0153-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86.1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部分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826,4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鴻儀。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分水寮段0480-001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27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6,8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德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新二重溪段138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885.6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21,4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鄒黃「 」。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龍眼林段0775-008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8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7,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林阿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新二重溪段071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9.3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82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新二重溪段136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56.4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12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廖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龍眼林段0746-000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79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9,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增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龍眼林段073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2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5,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石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中寮段087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5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55,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增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中寮段087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3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4,7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增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中寮段085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25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6,7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增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中寮鄉愛鄉段085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9.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9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元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四角城段107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1.54(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2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2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石玉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三條崙段104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99.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國土保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03,60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何富雄。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榮光段058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67.27(2/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93,7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味春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榮光段058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67.27(2/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93,78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味烏番。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竹圍段067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0.7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424,27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金旺。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竹圍段013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4.72(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部分住宅區、部分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07,0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盧滿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竹圍段012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8.87(4/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9,0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盧滿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竹圍段005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7.04(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2,49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民生段043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8.3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302,95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徐龍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大雁頂段097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2.1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7,6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大雁頂段098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391.5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5,09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桃源段056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才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桃源段056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11.1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4,4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才添。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忠貞段039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3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7,57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火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不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東潤段011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5.2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6,89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春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東潤段011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6.0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3,63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春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南投縣名間鄉埔中段091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37.77(8/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3,23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輝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開發時如發現疑似考古遺址,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規定通報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處理,如有違反將依同法第106條辦理;另倘本案標的係位在調查遺址上或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若開發行為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請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之附表六及附表七辦理。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9. 不點交。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4-2202-1618 分機2111、2112、2113 台灣金服賴小姐、洪小姐、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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