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總公司

公告日期:

115-08-26

開標日期:

115-11-27

受理投標期間:

115-11-13 至 115-11-27 10:00 AM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北區 分署委託 115 年度第 603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標號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76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09.8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46,47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艾孝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1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72.3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86,1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2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14.5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74,7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03.2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8,50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36.7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2,0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4.2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3,6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1.3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7,11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83.6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2,9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7.3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7,0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80.3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1,64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22.2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5,2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3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05.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8,86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永安段098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31.16(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0,85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金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永安段1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66.31(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66,58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金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里段234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1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2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欽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里段2342-000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0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欽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里段234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158.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6,9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欽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里段2343-000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253.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6,45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欽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1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大里段240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57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77,33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欽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富里鄉東里段046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01.5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0,6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德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大湖腳段076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23.9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3,6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森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中坑段056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646.5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10,5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顯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東升段028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5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風景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96,4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梅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壽月段002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3.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3,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旺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豐濱鄉豐義段009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1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部分河川區部分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63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3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胡阿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末廣段059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28.5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46,7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漢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末廣段059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261.3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標售底價(元):

121,0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鍾漢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東富段006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55.9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2,3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2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東富段031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984.1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306,7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東富段034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77.0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3,2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東富段048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87.7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5,0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050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6.1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8,70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47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15.1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2,97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48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465.7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08,76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48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86.1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0,24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48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516.5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97,4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487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184.2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69,90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49.48(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9,61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3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70.9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05,99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3.8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8,1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富豐段004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99.3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0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凰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五十甲段064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31.3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39,70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王惠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和段021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4.9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73,45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瑚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和段043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6.7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75,21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寶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恥段038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46.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31,6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冬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縣都市計畫查詢整合系統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段093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9.61(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51,60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田儀。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主商段1318-001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魏阿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據花蓮縣都市計畫查詢整合系統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部分道路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段2249-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669,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6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阿義。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4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德安段095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寶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0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40.67(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28,69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馮德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0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3.3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6,99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馮德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1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383.50(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78,2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馮德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0312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30.39(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46,99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馮德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沼田段005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1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4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8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永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哈拉灣段184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6.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93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朝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哈拉灣段201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54.5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674,3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葉照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玉里鎮麻汝段1113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83.5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9,9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4,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劉金來。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水廣段076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091.45(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16,9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月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5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西富段031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524.36(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8,7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孫蘭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西富段032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52.93(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8,78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孫蘭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西富段096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280.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425,9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黃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仁廉段035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13.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49,18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5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戊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3: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初音段079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16.44(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18,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衍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4: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明月段113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29.42(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交通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82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應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鄰近花蓮縣「上月眉普查考古遺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第57條、第77條等規定,於營建工程或其他方式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或疑似考古遺址及具古物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花蓮縣文化局處理。如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恐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之罰則。
8. 依土地謄本標示部所載本案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5: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潭南段0335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32.09(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02,89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谷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6: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段0674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171.33(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8,4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馬信。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7: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東富段0566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827.2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211,7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加定。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8: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0838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756.9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866,63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涂春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69: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0839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6286.4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12,759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5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涂春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0: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福德段0700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99.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河川區

標售底價(元):

273,7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高蘭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花蓮市德安段0372-000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5,09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李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標號72: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壽豐鄉沼田段0111地號

招標中

面積(平方公尺): 770.87(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749,90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5,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宋永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 年 3 月 6 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 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 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 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備註:如對標售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台灣金服:02-8771-1168 分機2133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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